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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,于3月21日20时50分左右从博乐市某购物中心搭乘车牌号为新E·E***6的出租车前往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西门,日常车程费用为15元至16元,因驾驶员开至错误地点,致使产生19.8元车费,其提出支付16元时,遭拒并要求全额支付,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。
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,按照“接诉即办”的原则转至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处办。
博乐市交通运输局收悉后,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,对该涉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,作出停运学习2天并退还群众超额车费的处理,问题得到解决,群众表示满意。
审核人:李宏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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