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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,博乐市友谊路某火锅店未张贴禁止吸烟标识,群众向商家反映时被告知允许吸烟,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。
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,按照“接诉即办”的原则转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。
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,立即工作人员核实,情况属实,已责令该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,并要求其严格落实控烟规定。问题得到解决,群众表示满意。
审核人:李宏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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