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推进行政职权优化配置工作部署,博州自然资源局立足法治保障与职权管理核心职责,高效推进上级任务承接、基层赋权落地各项工作,以规范流程、明晰权责为抓手,全面夯实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履职基础。
一是高位部署,深入推进。局领导高度重视、率先垂范,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,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行政职权调整和赋权改革的文件精神,深刻认识此次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,分管领导具体牵头,成立了行政职权承接赋权工作小组,制定并印发了《博州自然资源局行政职权承接赋权工作实施方案》,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、高效率落地。
二是精准施策,科学实施。全面梳理上级下放、委托实施的各类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,逐一厘清事项依据、办理流程、责任边界,确保上级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落地执行。同时,聚焦基层治理需求,强化行政职权事项统一平台录入,规范推进向下赋权工作,严格遵循职权法定、权责一致原则,明确委托事项、双方权利义务、法律责任、履职要求等关键内容。截至目前,已承接委托下放行政职权事项8项,向下赋权3项,重心下移128项,实现赋权事项权责清晰、衔接顺畅。
三是同步更新,动态调整。针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调整实施、重心下移的140项事项,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,全面梳理、优化调整本部门行政职权清单,剔除失效事项、补充新增事项、规范事项表述,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,确保权责清单与实际履职权限高度匹配,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。截至目前,州自然资源局承担的权责清单事项共168项,本次动态调整调整权责事项162项,其中新增权责事项7项,取消事项4项,变更权责事项要素151项,确保各类委托事项自4月8日起顺利实施。
下一步,博州自然资源局将持续跟进职权承接与赋权运行工作,强化流程规范、加强业务指导、完善监管机制,进一步理顺上下层级职权运行体系,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、高效履职能力,为全州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审核人:刘文新